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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同等学力申硕2026年度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4-27 [来源]:无 [浏览次数]: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始于1953年成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历经政治教育系、马列主义教研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品德课教学研究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20115月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式成立,成为直属学校独立的二级机构。


学院的学科建设起步早、平台高、优势明显。学院1961年起招收本科生,198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授予权(全国仅6家),2006年获全国首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国家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江苏省首批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和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江苏唯一);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得等级A(江苏省属院校唯一),在2025年的中国最好学科—“软科排名中位列中国顶尖学科前3%


学院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部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重大人才项目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次,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中央马工程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等,形成以党政领导引领、专家教授带头、专任教师为主、思政骨干为辅的多元师资体系。


学院拥有省部级研究基地7个,包括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首批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国家民委等部委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苏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基地。


学院成立以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3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6项,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等CSSCI期刊发表论文600多篇;获省级以上科研奖励30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2项;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13项;2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学院积极推进理论研究宣传和社会服务。5人入选江苏省理论宣讲专家库,1人入选教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团,1人入选团中央理论宣讲团,2人入选江苏省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团,1人入选江苏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院长宣讲团,1人入选江苏省委组织部党课名师培育工程培育对象。学院积极推进思政课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解决思政课优质资源短缺问题。广西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10省市17所高校以协议转让形式采用该教学模式,并以援疆方式在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伊犁师范学院等高校推广使用。


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参加课程学习,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申请硕士学位。

2026年我院继续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报名。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授予学位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法学硕士

1.思想政治工作

2.基层党建与党务管理

3.统战理论与实践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即日起可登录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系统

https://yjs.nnu.edu.cn/gsapp/sys/wdtdxlbmappnjnu/entrance.do)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开班时间,并通知申请人提交材料,报名截止时间71日。

(二)材料提交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2)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591149197@qq.com,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同等学力申硕-姓名,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用EMS或顺丰快递进行邮寄。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敏楼501),陈老师收,电话:025-85891815,材料邮寄截止时间请于715日前。

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学院进行网上公示,并发放接收培养通知书。

(三)系统注册

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申请。

(四)缴费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缴费后,在入学报到时进行现场确认,采集个人图像,签署《诚信承诺书》。缴费及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及过程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包括以下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水平认定阶段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学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必修学分等均按照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五年内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考核且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后由研究生院出具课程学习证明);并在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若五年内未能全部通过课程考试与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本次申请视为无效。

(二)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撰写、评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授予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费用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60000/人(不含教材费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环节缴纳30000元,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环节缴纳20000元,第三阶段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费用由申请人本人通过学校相关系统在线缴纳,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用。

六、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及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5.本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6.咨询电话:025-85891815(陈老师),电子邮箱:15911491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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